没签合同,供货单也没签字,客户拒付货款怎么办?

没签合同,供货单也没签字,客户拒付货款怎么办?

买卖双方只达成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如何认定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

 

只用供货单和微信记录作为结算证据,但有多张供货单没有签字确认,收货方对此不认可,怎么办?被拖欠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收货方欠货款迟迟不付款

 

【案情回顾】:小陈经营着一家汽车配件门店,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小陈同某汽车服务店老板小张达成协议,向其不定期供应汽车零件。由于每次买卖的金额都不大,半年以来累计货款7万多。且基于信任,小陈并未签订合同或认购单等书面协议,均根据小张口头或微信的订货要求向其提供配件并送货上门。

 

但由于小张常不在,小陈送货单多数都没有签收方的签字,仅有自身的对账和签字。2020年6月开始,该汽车美容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关门,小陈多次催讨小张结清货款,却被小张以双方无书面合同、送货单没有本人签字等理由拒绝结款。

 

双方未签合同、供货单也未签字、怎么要回货款?

 

【律师说法】:虽然未签订合同,供货单也没有签字,但可能存在其他可以证明客户拖欠货款事实的证据:

 

交易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例如双方的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如微信、QQ等)的聊天记录,若其中包含客户对货物的需求、发货安排、价格协商以及欠款确认等相关内容,都可以作为有力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中客户提到“货已收到,过段时间付款”之类的表述,就能够证明客户认可交易事实并且存在付款义务。

 

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在场人员目睹了送货、收货或者交易过程,可以请他们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例如负责运输货物的司机,仓库管理员等,他们能够证实货物已经交付给客户的事实。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证人证言在法律上的证明力相对有限,且证人需要能够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庭的询问。

 

交易习惯或惯例证据:如果双方之间存在长期的交易往来,虽然此次送货单未签字,但之前的交易模式相同且都顺利完成付款,可以以此作为交易习惯的证据。例如,以往都是先送货后补签单据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确认,且客户从未有过异议,这种交易习惯在诉讼中也可能被法院采纳。

 

货物交付的相关证据:如果有货物运输的单据(如快递单、物流单等),且上面显示货物已被客户签收,可以辅助证明货物已经交付到客户手中,从而加强自己要求客户支付货款的依据。另外,若货物是通过自己的运输工具送达,车辆的行驶记录、送货的行程安排等也可以作为货物交付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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