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总包方恶意拖延结算,分包企业被拖垮边缘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总包方恶意拖延结算,分包企业被拖垮边缘

某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下称“A公司”)承接了某大型国有建筑企业(下称“B公司”)总包的一个安置房项目的劳务分包工程,合同金额3200余万元。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已超过一年,B公司仍以“业主方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部分施工质量需整改”等理由,拖欠A公司工程尾款及质保金共计460余万元。A公司系中小民营企业,460万元被长期拖欠直接导致其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材料款,多次被农民工围堵讨薪,企业信誉严重受损,创始人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我所接受委托后,由建设工程纠纷团队牵头,迅速启动专项维权。第一步,全面梳理项目全过程文件,包括分包合同、施工日志、进度款审批单、工程量确认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及往来函件,锁定B公司已对全部工程量签字确认、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关键证据。第二步,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争议工程量进行核定,鉴定结论显示B公司主张的“工程量差异”不足合同总额的0.3%,完全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第三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B公司等值银行账户资金,使其面临每日高额的利息损失。

 

最终,在法院开庭审理前,B公司主动提出和解,一次性支付A公司全部欠款460余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及鉴定费用。从接案到款项到账,历时约5个月。A公司创始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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