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陈聪与国富人寿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代理陈聪与国富人寿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上海明伦律所贾燕律师代理的陈聪与国富人寿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是一起典型的保险合同纠纷,凸显其在民商事合同领域的专业实力。
陈聪向国富人寿投保重疾险,后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I 期),符合合同约定的轻症理赔条件。但保险公司以 “非组织病理检查” 为由拒赔,并拒绝豁免后续保费。陈聪多次协商无果,委托贾燕律师维权。
贾燕律师深耕合同纠纷多年,精准拆解案件核心争议:案涉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未尽法定提示说明义务,相关限制理赔条款应属无效。她系统梳理投保记录、诊断报告及沟通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援引《保险法》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明确保险公司拒赔缺乏法律依据。
庭审中,贾燕律师针对保险公司抗辩要点逐一驳斥,清晰论证合同效力、理赔条件及违约责任,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国富人寿向陈聪全额赔付 15 万元轻症保险金,并豁免后续保费,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通过专业合同争议处理能力,破解保险公司格式条款陷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同时规范保险市场履约行为,彰显贾燕律师在复杂合同纠纷领域的实务功底与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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