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律师成功代理合伙合同纠纷案,胜诉78万余元!

徐佳律师成功代理合伙合同纠纷案,胜诉78万余元!

【关键词】 合伙合同纠纷、隐名持股、退伙清算、胁迫抗辩

 

【当事人】 曹先生

 

【承办律师】 徐佳 湖北新材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办案经过

一、合伙投资起纠纷,退股协议遭“胁迫”抗辩

 

2022年起,委托人曹先生先后与郑女士、朱先生夫妇合作投资湖北某地的食品项目,历经多个合作阶段,累计投入大量资金,双方形成“隐名持股+合伙经营”的合作模式。2025年4月,因经营分歧,各方协商散伙,共同签署《借条》《个人退公司暗股协议》《分期还款协议》,明确退股款项及分红总额共计78万余元,并约定分期支付。后郑女士、朱先生仅支付少量款项后长期拖欠。

 

二、对方抗辩步步紧逼,律师精准破局

 

曹先生委托湖北新材略律师事务所徐佳律师代理维权。庭审中,被告方提出协议系胁迫签署、公司亏损无利润可分、已超额支付等多项抗辩。

 

徐佳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制定严密诉讼策略:结合双方协商过程及后续还款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力驳斥“胁迫”主张;逐一核对被告转账流水,区分结算前经营往来与结算后还款,戳破其“超额支付”的虚假陈述;以《退股协议》及还款记录为核心,清晰计算未付款项,形成完整证据链。

 

三、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委托人胜诉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徐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郑女士、朱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曹先生投资款及利息共计78万余元,并承担相应逾期利息及诉讼费用。

 

本案判决全面支持委托人的核心诉求,有力维护了隐名投资人在退伙清算中的合法权益,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实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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