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无书面合同、无有效签收,如何认定买卖关系及追讨货款?
买卖双方只达成了口头协议,
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如何认定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
只用供货单和微信记录作为结算证据,
但有多张供货单没有签字确认,
收货方对此不认可,怎么办?
被拖欠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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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方拖欠货款迟迟不付款
【案情回顾】:老李在建材批发市场经营一家瓷砖批发店。2022年3月至11月期间,老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家小型装修公司的老板孙某。双方口头约定:老李向孙某承包的两个小区精装房项目供应地砖、墙砖及配套辅料,孙某按实际用量结算。
由于工地工期紧,每次要货都很急。孙某通过微信发来瓷砖型号和数量,老李就安排工人送货到工地。半年多时间里,老李累计送了价值16.3万元的瓷砖。因为是熟人介绍,老李没有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让孙某签字确认任何认购单或采购单。
问题出在签收环节:孙某经常不在工地,收货的是工地上的瓦工或杂工。这些人有的签了字但字迹潦草看不清名字,有的是“张工”“李工”这种外号,还有好几个人拒绝签字,说“我们又不是老板,签了也没用”。老李觉得是熟人介绍,也没太在意,大部分送货单只有老李自己工人的记录,没有对方签字。
2022年12月,装修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倒闭,孙某失联。老李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讨,孙某偶尔回复,称“没有签过合同”“送货单上的签字都不是我本人,也不是我公司员工”“我不认这笔账”。老李这才慌了神:没有合同,送货单也没人签字,这16万多元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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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没有书面合同,买卖关系还能认定吗?
【法律分析】:很多建材行业的经营者像老李一样,因为工地要货急、合作靠熟人介绍、碍于面子等原因,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一旦对方赖账,就陷入被动。
但法律上,书面合同并不是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唯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能证明双方就买卖标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并且实际发生了交付货物和支付货款的行为,买卖合同关系就可以成立。
在老李这个案例中,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
◆老李与孙某之间存在供应瓷砖的口头约定;
◆老李确实向装修公司工地送去了瓷砖;
◆对方收到了瓷砖并用于工地施工。
那么,法院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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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收单,如何构建证据链?
【律师说法】:这是本案最核心的难点。老李手中的送货单存在多种问题:有的是无人签字,有的是签字人不明身份,还有的是工人用外号签名。孙某对这些一概不认。这种情况下,需要从其他方面寻找证据“补强”:
1. 微信聊天记录
老李与孙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是最关键的证据。需要仔细梳理并保留以下内容:
◆孙某通过微信发送的订货信息:瓷砖型号、数量、颜色、送到哪个小区几号楼几零几工地;
◆老李回复“已安排发货”“今天下午送到”等确认内容;
◆老李在送货后发送的现场照片或视频(很多建材经营者会习惯性地拍下瓷砖铺贴后的效果发给客户确认);
◆老李发送的对账单或催款信息,以及孙某的回复。如果孙某回复“最近资金紧张,再等等”“过段时间结”“你先记着”等,就相当于变相承认了欠款事实。
特别提醒:如果孙某在微信中从未否认收到瓷砖,只是以“没钱”“再缓缓”等理由推脱,这本身就是有利证据。
2. 工地现场证据
工地照片或视频:老李的工人在送货时,如果拍摄了瓷砖堆放在工地、正在铺贴、铺贴完成后的照片或视频,这些影像资料可以证明该工地确实使用了老李供应的瓷砖。照片中如果能看到瓷砖的品牌、色号(与老李供货一致)、送货车辆等细节,证明力更强。
其他施工人员证言:工地上的其他工种工人(水电工、木工、油漆工等)、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甚至邻居业主,如果见证了老李的工人送货到现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3. 物流及进货证据
进货凭证:老李向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采购这批瓷砖的进货单、转账记录、发票等,可以证明老李确实为这笔交易支出了成本,间接证明交易的存在。
运输记录:如果老李是租车送货,可以调取租车记录;如果是自己开车,可以查找当天的导航历史记录、加油站消费记录等,佐证确实去过相关工地。
4. 交易习惯:
如果老李与孙某在此之前有过几次成功交易,且以往也是采用同样的方式(无书面合同、送货单签字不规范、事后付款),那么可以主张双方形成了稳定的交易习惯。法院在审理时会参考这一因素。
5. 录音证据:
如果还能联系上孙某,老李可以尝试在通话时进行合法录音。录音中应当自然引导孙某承认以下事实:
◆确实向老李订过瓷砖;
◆瓷砖送到了哪个工地;
◆大约欠多少钱。
注意:录音不能是通过威胁、欺诈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且不能剪辑。录音时最好有第三人在场或自己做好谈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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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取证到诉讼的完整路径
【律师建议】:针对老李以及其他建材行业经营者遇到的类似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第一步:立即固定现有证据
将所有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完整截图或录屏,注意要包含双方的微信号、头像、聊天时间线。不要删除任何对话。整理所有送货单(即使有问题的也保留),按时间顺序排列,标注每张送货单存在的问题(无人签、签字不清等)。
第二步:梳理工地信息
整理出所有送过货的小区名称、楼号、房号、业主姓名(如有)。这些信息对于后续调查取证非常关键。
第三步:寻找证人
◆联系当时送货的工人,确认他们愿意作证;
◆尝试联系工地上的其他人员(物业、其他工种的工人);
◆如果知道业主联系方式,可以尝试联系业主,确认瓷砖确实用于该房屋装修。
第四步:尝试最后一次对账
通过微信向孙某发送一份详细的欠款对账单,内容包括:
◆送货时间段:2022年3月至11月
◆各批次送货的小区、瓷砖型号、数量
◆累计欠款金额:16.3万元
◆明确要求其对账确认
◆发送后保留孙某的任何回复——即使他不回复,在诉讼中也可以作为“经催告后仍不否认”的证据。
第五步:评估诉讼可行性
货款16.3万元属于小额诉讼范畴。如果证据相对完整(尤其是微信记录中有订货内容、送货后未否认、催款时未否认收货事实),胜诉可能性较大。建议携带所有材料咨询当地律师。
第六步:注意诉讼时效
从2022年12月最后一批送货、孙某开始失联算起,老李需要在三年内提起诉讼。期间每一次催讨(微信、电话、短信等)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保留所有催讨记录。
没签合同、送货单无人签字或签字不规范,并不意味着货款一定要不回来。关键在于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老李这个案例中,如果能拿出微信聊天记录(含订货内容)、工地现场照片、进货凭证、证人证言等组合证据,法院很可能会采信老李的主张。尤其是孙某在微信回复中没有否认收到货物,只是以“没钱”为由推脱,这本身就是非常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