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装饰装修二级资质要求:资产、人员指标、承接范围及申报材料全解析
产品介绍
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详细说明
一、企业资产要求
企业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二、企业主要人员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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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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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核心)
- 8 年以上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 具备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注册建筑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个人业绩:主持完成 2 项本类别装修装饰工程(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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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级职称人员 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5 人,专业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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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不少于 10 人,岗位必须配齐: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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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合格) 不少于 15 人,工种包含: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
政策备注:建市〔2016〕226 号规定:新办二级资质需配齐全部人员指标;一级资质升级取消人员数量考核。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供企业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三、可承接工程范围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
- 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 的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不含建筑幕墙工程);
- 配套工程:不改动建筑主体结构前提下,配套水电、暖通、轻质隔墙改造等附属施工;
- 限制:不能单独承接幕墙、主体结构加固、大型机电安装、钢结构等超出装饰范畴工程。
四、新旧标准区分(避免混淆)
- 旧标准(2014 年前,已废止) 原三级资质、净资产 600 万、5 名二级项目经理、25 名技术经济人员,单项承接 1200 万,现已全部作废。
- 现行标准(2014 版建筑业资质标准,持续执行) 取消三级,仅分一级、二级,净资产降至 200 万,人员指标精简,承接上限提升至 2000 万。
五、申报材料简要清单
- 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审计报告(净资产证明);
- 建造师注册证、社保;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注册证、8 年工作履历、2 项个人业绩材料(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 5 名配套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 社保;
- 10 大员岗位证书 + 社保;
- 15 名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
- 企业信用承诺书、资质申请表。

产品信息
本文详细介绍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相关内容,涵盖企业资产、人员指标要求,可承接工程范围,新旧标准区分及申报材料简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