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缓刑辩护,最终成功缓刑!
代理律师:代号菊律师是天津安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共党员,是刑事法律领域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经验的专家型律师。代号菊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深造于南开大学,取得法理学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为其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案件情况:当事人系某公司老板,其公司设立小说平台并开展网络推广业务,平台内部分小说被认定为淫秽物品(黄文),当事人因此被指控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该案涉案金额达6千余万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定罪,当事人将面临10年以上重刑,无罪及轻罪辩护至关重要。
接受委托后,代号菊律师与安好律所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全貌,发现案件存在众多证据问题:当事人公司的网站虽有部分被认定的淫秽小说,但平台内还有大量作品未经专业鉴定,公诉机关直接按照公司全部流水计算涉案金额,该认定方式存在明显错误。
为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律所组建多人律师团,投入大量时间核查案件电子证据、流水记录,逐一梳理证据漏洞,向检察官递交多份有利证据,重点论证涉案金额认定有误的核心观点,并与公诉机关反复协商研讨,积极争取降低涉案金额、调整量刑建议。
经过律师团长时间的专业鏖战和细致沟通,最终成功促成案件达成缓刑结果!当事人从面临情节特别严重的10年以上重刑风险,成功重获自由!专业的辩护与严谨的证据梳理,为当事人免除了牢狱之灾!